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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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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服领办发〔2022〕2号)《葫芦岛市贯彻落实<辽宁省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葫服领办发〔2023〕6号)精神,推动全县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绥中全面振兴新突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一带一区”双重战略定位,以推进中介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为抓手,加强要素保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努力打造种类齐全、分布广泛、功能完善的现代中介服务业体系,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鼓励引导各类中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集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努力培育一批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竞争力强的中介服务业品牌机构。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法制健全、监管科学的中介服务业体系,提升中介服务供给能力,市场活力显著加强,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推进重点领域发展
(一)信用服务
鼓励信用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信用评级评价,依据章程对守信主体、失信主体采取激励和惩戒措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金融中介服务
重点发展产权交易、金融租赁、信托、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服务。加快发展金融要素市场,推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快引进金融人才和金融中介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创新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模式,建立分层分类的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形成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体系。
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新区财政局。
(三)会计及评估服务
重点发展会计、资产评估、价格评估等服务。加强会计、评估机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打破行政壁垒、行业分割和地方保护,推动公平竞争,全面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引导会计事务所建立集财务审计、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税务咨询、资产评估等为一体的多元化专业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信誉。支持资产评估机构参与评定辽宁省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建设点。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年检工作,深入优化代理记账执业环境,推动房地产评估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新区财政局、新区税务局、新区住建局。
(四)咨询服务
鼓励发展政策咨询、管理咨询、决策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环保咨询等服务。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咨询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提高我县咨询服务业层次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新区自然资源局、新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
(五)法律服务
重点发展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服务。加快培育一批多专业协同、多层次分工、具备国际商事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加强律师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力度,培育“高、精、尖”高端法律服务能力。加大创新业务研发,形成全方位、一站式法律服务网络。完善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加强公证与司法审判、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相衔接。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六)科技中介服务
重点发展科技咨询、科技经纪、知识产权代理、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等服务。实施“带土移植”引育工程,加快建设辽宁(东戴河)带土移植转化中心。培育一批综合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助力科技中介服务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训,引导服务向规范化、高端服务发展。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组织知识产权从业服务人员参加国家专利代理师报名。强化质量认证、检验检测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局。
(七)人力资源服务
重点发展人力资源师培训、劳务经纪人培训、蓝领招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高级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快改革创新,建立体制机制健全、服务功能完善、运行规范有序、市场统一开放、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统计、分析水平。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会展广告服务
重点发展会议、展览和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服务。加强与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积极承办各类专业化、贸易型为主的常设性展会,打造文化、旅游、土特产品等具有产业和地方特色的会展品牌。积极组织本地优质企业赴外参加消博会、辽洽会等国家级展会。推动广告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的整体水平。支持广告企业以资源整合、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促进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局。
三、优化中介服务发展环境
(一)放宽市场准入
深化中介服务行政审批改革,取消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协会商会能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事项的行政审批,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定或以备案等方式变相设定前置行政许可。对新登记注册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名称核准、集团设立、投资人资格、经营范围、营业场所等方面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适当放宽条件。
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期限,扩大信贷规模,优化审批流程,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融资便利。不定期开展银企对接和融资撮合活动,推广利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鼓励银行机构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为企业贷款提供可靠服务。支持投资者以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作价出资设立中介公司,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等要素出资设立中介合伙企业。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局、县税务局、新区财政局、新区税务局。
(三)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职业人员信用档案、披露和承诺制度,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鼓励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将中介服务业机构信用记录作为行业评选表彰、政府采购以及政府实行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市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新区财政局、新区税务局。
(四)强化人才支撑和引进
落实“兴葫英才”计划,建立务实高效的人才政策体系,集聚专业人才,落实人才奖励、引才奖励等待遇。做好中介服务业发展高精尖人才引进工作,完善中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和职业教育体系,引导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开设中介服务业相关专业或课程,培养支撑中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四、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
(一)持续推进脱钩改革
坚持“应脱尽脱”原则,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全面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政策环境,促进中介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及中介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加强行业治理和依法监管
整顿中介服务业市场秩序,打造良好、有序、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分类监管,建立重点中介服务业机构监管清单制度。制定随机抽查检查计划,按照规定开展抽查检查,将失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管理。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指导价违规收费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局、县营商局、县发改局及中介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发挥行业协会功能作用
加强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充分发挥其指导、服务、协调、自律和反映诉求等功能。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治理机制、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业协会商会、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动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管理格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及中介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主管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和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加强对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横向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围绕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作用,推动中介机构树立品牌服务意识,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提升区域竞争能力。不断创优我县营商环境,提升中介服务业发展动能。
解读单位:绥中县发展改革局
解读人:高丹友好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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