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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契税补贴申请的通知
来源:绥中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商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3-10-07        927次浏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项政策措施的通知》(葫房稳发〔2023〕2号)文件中的契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我县2023年及房交会期间契税补贴政策,明确契税补贴范围、时限及申报流程等,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契税补贴申请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补贴范围


对政策期间个人购买商品住宅(含二手商品住宅)的、个人购买商业用房(含二手商业用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对房展会举办期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29日)个人购买参展企业(包括线上参展企业和线下参展企业)新建商品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100%的补贴。


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人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和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缴纳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报补贴。


购买二手商品房购房人凭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和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缴纳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报补贴。


考虑到2023年底税务部门年终决算及元旦节假日影响,为避免纳税人扎堆办理,不能及时办税,建议购房人提前完税。在此政策出台之前已经购买商品房的不在此次补贴范围;车库、储藏室、房改房、公产出售房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业务办理流程


(一)购房人需提供如下证件及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绥中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线上提交)。


2.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绥中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线上提交)。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并加盖“国家税务总局绥中县税务局征税专用章”(绥中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线上提交)。


4.葫芦岛银行卡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时,需提供合法监护人的银行卡及复印件,并提供为其合法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线下提交)。


(二)办理流程


1.房展会举办期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29日)个人购买参展企业(包括线上参展企业和线下参展企业)新建商品房的,通过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一层契税补贴窗口提交上述材料。


2.补贴申请人通过关注“绥中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在首页中“业务办理-契税补贴申请”中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由补贴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契税补贴申请材料,补贴申请人签字确认。待审核无误后通过“绥中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将审核结果通知补贴申请人。审核通过后补贴申请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明、葫芦岛银行卡复印件到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一层契税补贴窗口提交。


3.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经办人员依据相关资料每日登记台账。 


三、办理时限


办理上述补贴申报受理业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1月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契税补贴政策。如有政策和时限调整,另行下发文件。


四、补贴资金支付及注意事项


1.补贴申请人要保证提供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加盖“东戴河新区税务局”章的完税凭证,在东戴河新区办理契税补贴业务。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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