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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与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跨区域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绥中县与山海关区毗邻,两地以“天下第一关”为界,共护明长城,山海相依,人文相融。为进一步构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屏障,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共同签署了《跨区域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牢固树立跨区域“一盘棋”的观念,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山绥”两地检察合力,强化调查协作、案件资源共享、全方位监督等相关内容。同时提出了建立多层级联络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合调研巡察机制、成立协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具体措施。
两地检察机关还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座谈交流,互相介绍各院整体情况、工作亮点以及经验做法,特别就长城保护领域进行深入探讨,互相学习借鉴。通过本次协作机制会签,进一步加强了两院之间的交流协作,建立起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平台,开创出“山绥”两院紧密配合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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