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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中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绥中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下称《清单》)。《清单》明确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又对分管安全生产和其他分管领导的职责作了具体划分,在全县范围内强化了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力度。值得关注的是,《清单》特别要求领导干部将安全生产会议、调研、检查、督促等工作实行履职履责清单化管理,日常照单履职,失职照单追责,确保安全监管责任不出现“空档”和“断档”。《清单》的出台,进一步丰富了我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提供了制度保障。
《清单》明确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述职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工作清单;明确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指导督促政府领导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清单》还明确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要求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召开4次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全年带队开展4次以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明确了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解读单位:绥中县应急局
解读人:张艳东
解读电话:0429-613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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