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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东戴河新区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东戴河新区分局        作者:商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3-12-20        1019次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绥中分公司煤均化库建设项目

 

辽宁东戴河新区长城大街西段26号

 

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绥中分公司

 

辽宁青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绥中港路北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绥中分公司院内,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利用原有库房、站台等建设煤炭均化、配储、转运项目,年转运煤炭量为100万吨。

 

库房内设置数个雾炮降尘;分选、筛分、破碎均在封闭库房内进行,各设备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废气,引至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沈铁物流环评拟批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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