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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文旅服务中心入选国家级非遗保护单位
来源:葫芦岛日报        作者:薛利超        发布时间:2023-11-13        659次浏览

11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最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作为我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辽西太平鼓的保护单位,绥中县文化旅游事务服务中心上榜。


为夯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经保护单位自查、各地检查评估并征求项目传承人群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审核等程序,有2981家保护单位评估合格。绥中县文化旅游事务服务中心通过评估,入列名单。


 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保护单位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的资料,有实施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以及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认定后的保护单位应积极履行项目保护和传承的各项职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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